01/22 在新聞上看到,有廠商的運動襪標示不實,以價格較低、品質較差的「橡膠絲包紗」當成價格較高、品質較好的「彈性纖維」來賣。
讓我想到,「打假球的球員」被抓到會被球團「終身不用」,那麼對於生產「標示不實(=假?)襪的廠商」,我們要如何處理呢?
來定義什麼是「假」,假就是不真實的,又因為不真實卻要冒用成真實的,所以產生欺騙的行為;次品不可怕,可怕的是「以次充良、以假亂真、魚目混珠」的行為;每個人在做購買決策時都會有預算的限制,都希自己能在預算內買到較好、較符合自己需求的商品;若我的預算可以買到成份較好、技術較高的商品,那麼買下來會非常開心;但若有不肖份子,以次充良、以假亂真、用魚目混珠的行為來欺騙,我想是任何一位花錢的人都會不開心。除了造成心情上的不愉快之外,甚至有可能因為較次的成份(技術)而影響到生理上的健康及安全。
參考資料:
Yahoo News - 8 成 7 運動襪標示不實,內含「橡膠絲包紗」
經濟部標檢局公布市售「運動襪」檢測結果( 新聞稿 / 公布結果下載)
Yahoo News - 黑性活性碳 高市:檢驗全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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